4月15日,国务院出台政策收紧二套房贷,将二套房首付提至50%;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中提出的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楼市产生哪些影响,成为业内人士普遍讨论的焦点问题。在此,对部分新规作一简要解读。
新规: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解读】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各大银行在信贷规模上已经有所收缩。中行平湖支行自2月1日起首套房贷款利率调高至8.5折;工行平湖支行从4月1日起首套房贷首付两至三成利率8.5折,首付三成以上利率8折;农行平湖市支行4月1日起首付两成利率8折等。而对于二套房新政,我市大多数银行表示,尚未接到总行有关上述政策的通知。
“‘三套房政策’主要针对投机性购房,因为第二套房有可能是改善性住房,但第三套房以上基本都是投资或投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总体而言,这一规定对供应量比较紧张的城市楼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据悉,目前出台的三套房政策还没有相关细则的界定,银行的操作空间大,可以根据自身的信贷额度、风险评估作出具体规定。
新规: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解读】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以投资投机为目的的外地人士购房现象,针对的是“既占用当地资源,又对当地经济未作贡献的人”。“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大城市很明显。但在平湖,大部分购房者还是以刚性需求及改善性需求为主,投机性购房很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此项规定对我市影响不是很大。
新规: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解读】二套房贷新政出炉后,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仅靠房贷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是不会很乐观的,而必须配合以税收政策。而此项政策正是精准地契合了这一点,在已经出台了很多金融及土地新政的情况下继续保留了增加税费的可能,极大地影响了很多购房者特别是投机者对市场的预期。
业内人士称,通过在房地产的交易、保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将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这一政策如果实施,将是对投资市场***严厉的打击。据了解,目前上海市正在研究开征房产保有税,重庆市也拟对高端房产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并不能得出物业税即将实施的结论,因为物业税涉及的范围非常广,一旦开征,就意味着所有的物业都要征收,而且征收难度很大,计算非常复杂,很快征收不现实。要解决现阶段问题,分层处理的税收制度会比较合适,具体还要看下一步政策。
新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解读】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政策非常细节化,首次提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各省级政府将成为调控首次的主力,而且详细地提及责任。据了解,问责制去年年底就已经出台,这是对此前历次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总结。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政策再次严格提及加强各城市维护房地产健康的责任,有利于缓解市场的恐慌情绪。后期必然会出台更多相关政策,这也是继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后再次提及各地政府在控制房价方面的责任。
新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解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是增加市场供应的有效措施,将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再次强调土地供应的“70%”,将确保市场上普通住房的有效供应,能缓解房价上涨压力。
笔者从市房管处了解到,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一直是我市住房建设的一个重点。如2008年年底,我市在洁芳小区启动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共210套、1.7万平方米,已于去年年底竣工。二期工程共200套、1.6万平方米,也已于去年下半年开工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工,这将有效缓解一部分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