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拿地保证金提高到20%、拿地后10天内必须签合同……近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掀起了一场房地产土地调控风暴,被业内称为“国19条”。该条款被认为不仅涵盖了之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全面,而且制定了相关的执行和监管的细则,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强,对规范开发商拿地、遏制囤地炒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抑制地价房价快速上涨具有一定作用。
笔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国19条”的出台对平湖土地市场的影响并不大,更多的是侧重对开发商囤地的心理威慑和房价预期。
解读一:保障房用地不低于70%
《通知》规定,各地当年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而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国土资源部重申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土资源部的通知对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增加了硬性规定,同时将对开发商拿地热情形成一定制约。“国19条”***的作用就是保证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增加,但是这个政策对很多购房者来说影响不大。因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满足的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其他有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仍需要在商品房市场解决住房的问题,两者没有在一个层面上。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数量增加,***的作用是使房价不出现飞涨。
市房管处有关人士表示,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一直是我市住房建设的一个重点。一期工程共计210套、1.7万平方米,已于去年年底竣工;二期工程共有200套、1.6万平方米,也已于去年下半年开工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工,这将缓解一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难问题。
解读二: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两成
《通知》对开发商竞买保证金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不得低于出让***的20%,而以往的政策对缴纳额度没有明确规定。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应按规定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底价应当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但土地出让***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的20%。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国土部门始终遵循“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的20%”的原则开展工作。2009年11月,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位于东湖大道南侧、东方路北侧、文涛路西侧,土地面积为158975平方米(合238.5亩),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的一块土地。来自杭州、嘉兴、温州、台州等地的7家房地产开发商在报名时各支付了1亿元的竞买保证金,占出让***的30%左右。而在广州等沿海城市,开发商只需缴纳10%的保证金。“事实证明,平湖房地产市场相对更健康,房价涨幅要小得多。”有关人士称,19条新政策中,不少都是对各地好的经验进行了推广。
解读三:拿地后10天内必须签合同
在合同时限上,《通知》规定,开发商在拿地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其中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工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一旦开发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国土部门将终止供地,并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据了解,我市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一般都在10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商签订出让合同。在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方式上,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的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可使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一般于1个月内付清,而采取“分期付款”的大多为大型项目,并需缴纳出让价50%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