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接到市民黄小姐的投诉,称位于我市城南西路的碧水云天小区向业主违规收取2800元至3300元不等的天然气管道初装费。随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业主代表张先生指出,我市规划建设局在2005年10月10日出台的《平湖市建设工程配套管道燃气建设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新建和在建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住宅的管道燃气配套建设费,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并计入开发建设成本。“在售房的时候,向业主收取2800元至3300元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张先生说。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城南西路上的碧水云天售楼中心,销售经理潘国强表示,开发商在公布房价时,忘了将这笔天然气管道初装费计入建设成本,开盘以后才发现这一情况,因此向业主收了这笔费用。“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售楼员对业主进行过说明。”潘国强说。
在接到业主的集体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会同发改、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协调。
开发商表示这是楼盘建设成本的一部分,在公布房价时忘记计入房价,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损失,而且收取这笔费用是在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这就表示业主是认同这笔费用的。而业主方面则表示,开发商收取这笔费用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不合理收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平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余苏兴,他告诉记者,这笔费用是天然气公司和开发商在建设楼盘前就已经协议好的,属于开发商的建设成本。“忘记将这笔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是开发商方面的过失。”余苏兴说,业主在拿到房子以后,凭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厅办理登记,就可以开通天然气,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
记者了解到,在***次协调未果后,消协与发改、房管部门又与开发商进行了交涉。开发商表示由于自身的疏忽,愿意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同时为了感谢业主购买该楼盘的住宅,愿意以“感谢费”的形式,退回一半的天然气管道初装费。而业主在获悉这一情况后表示,不会接受这笔“感谢费”。
目前,消协等几个部门正在组织第二次协调,本报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