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湖小区有住户向本报反映,居民家门口的绿地被人强拆,现在他们一出家门就是个小型工地,说是要盖三层高的社区用房。当湖小区是否真的存在抢地建房情况?为此,记者走访了市相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
社区用房建造遭反对
日前,记者来到当湖小区,发现4幢、9幢以北有一处工地,但处于停工状态,现场仅剩余部分脚手架,之前开挖的地基由于连日来的降雨形成了两个“游泳池”。“这里曾经开过工,没想到个别反应激烈的居民一到晚上就把白天搭建的脚手架给拆除了,施工根本没办法进行。”南市东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丁丽华无奈地说,而且早在今年7月份施工方公示社区用房建设方案图时,公示牌当晚就被个别居民扔掉了。10月20日开工到现在快1个月了,工程一直在艰难行进。
建社区用房完善服务功能
那么,为什么要建社区用房?记者来到现在的南市东村社区居委会,看到近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里4名社区干部拥挤地忙碌着。“办公条件简陋倒也罢了,主要是社区基本活动场所也缺乏,社区服务功能过于单一。”丁丽华说,一直以来,南市东村社区居委会在年度评定时,社区配套用房一项一直不达标,影响了社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此,几年来,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议案提案,要求建造社区用房。市规划建设局答复建造。社区用房建成后,配备图书室、谈心室、健身室、棋牌室等,对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逐渐完善社区功能。
另据了解,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城市基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切实解决社区必要的工作服务用房。新建设社区和旧城区改建社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总面积按不少于350平方米配置;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置。然而,如今近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与这一标准相去甚远。
“当湖小区属于老小区,目前属于开放式管理,也发生过多起治安案件,存在不少治安隐患。”当湖街道党委副书记陈伟说,原本想利用老小区改造的契机,建设社区用房来完善小区功能,而且不存在底层用于商铺出租的打算,全部用于社区管理和服务。建社区用房遭反对,有个别居民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确实有点意外。下一步,他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向这些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审批程序到位法律依据齐全
这项工程有没有抢地开建?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来到了市规划建设部门。
“所有的审批程序都是规范的,都有法律依据。”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倪琦根说,去年7月份,市发改局《关于同意建造当湖路南侧公建房的批复》中明确了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拥有国土部门批给的土地证,明确了土地使用性质。在这份平湖国用(2009)第06895号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者发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16公顷。
部分居民为何会误解这一地块为公共绿化地呢?市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处主任张国平解释道,这块绿地原本包括了两幢5层居民住宅,早在2003年由于东湖大道建造需要,对小区部分楼房进行了征迁,这块地其实属于征迁后暂时闲置不用的地块。因为较长时间以来不用,居民便可能将这块“临时绿化用地”当成了小区公共绿化用地。
多数居民支持项目建设
建社区用房完善服务功能本是好事,那么到底有多少人反对?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居民是支持社区用房建设的。今年7月份,社区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专门就此项目方案进行讨论。在场的20名居民代表经过表决,一致同意建造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同时,在居委会发放的223张意见征求表上,总同意户数达到了214户,占到了81.68%。换句话说,多数小区居民对社区用房建设表示赞同,赞成当湖小区社区用房建设,认为作为居委会配套用房是一项政府惠民工程,可以给小区居民带来实惠。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一个小区的建设应该以大部分居民利益为重,并希望个别居民能本着理解和支持的态度,从完善社区功能角度考虑,不因一己之利影响项目正常开工进度,让社区用房早日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