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房产网 > 资讯中心> 本地信息

<font color=red>2008年平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和货币补贴标准</font>

来源:平湖房地产  2009-05-15 23:14:25

        根据《平湖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2008年平湖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标准,公布如下:
一、计划安排
    2008年度经济适用房实施户数(含实物购房,货币补贴)确定为200户。
二、面积标准
    1.家庭成员1-2人的,可享受建筑面积60平方米。
    2.家庭成员3人以上的,可享受建筑面积80平方米。
三、实物销售价格和货币补贴标准
    1.实物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2008年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800元,超过标准面积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计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
    2.货币补贴标准
   (1)购房货币补贴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额补贴700元。家庭人员在2人及以下的按可享受补贴面积60平方米计算,每户***补贴额度为42000元;3人及以上的按可享受补贴面积额80平方米计算,每户***补贴额度为56000元。
   (2)租房货币补贴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并按户兑现,2人(含2人)以下家庭每户每月200元,3-4人家庭每户每月300元,5人(含)以上家庭每户每月350元。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原已有私有住房,包括已租用国家公房或单位自管房,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的,实施住房租金差额补贴,其不足部分按人均每月每平方米7元计算(补贴额***得超过上述规定的相应户均补贴标准)。
                                    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由相关主体或人员提供,本网刊登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真实性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本资料涉及图片、音频素材均来自于网络,仅供文章渲染所用,不作为其他任何用途,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司删除。
关注房产微信
关注视频号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