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房地产报》信息,2009版房产新政可能将以“中央出思路、地方自行决策为主”的方式出台;包括“二套房贷适度放宽、以税费减免刺激购房消费、合理为开发商资金松绑”等五大政策。
一、进一步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鼓励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进行相关的财政补贴。
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负担”的表述直接呼应。此外,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有可能考虑减免,如对二手房营业税实行分档补贴等。
二、进一步挖掘购房消费潜力,适当调整二套房贷的限制。
诸如“小房换大房”、“由房改房进入商品房”等均可享受与首套房同样的政策优惠。虽然此前相关部委在这一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但决策层经过调研,认为市场中确实存在较大的改善性购房需求,“如果释放出这一部分消费潜力,对于拉动内需无疑效果巨大”。
三、政府收购如“烂尾楼”等低价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房源。
“这在当前市场低迷期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可消化存量缓解市场烂尾压力,另一方面也以较小的成本迅速完成保障房房源的筹措。目前包括重庆、南京、郑州等城市已经率先实施相关措施,“中央可考虑统一出台指导意见加以规范”。
四、科学决策保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过度萎缩将深刻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但又不能脱离实际的自住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完善住房普查制度、建立全国性的住房档案对于目前市场的实际购房需求有效摸底,以此把握未来的房地产投资规模”。
五、对部分开发商确实存在的资金压力问题亦有所考虑。
一方面可适度对如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房地产开发税费进行减免;另一方面金融部门也有可能“给予优质房地产项目适当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