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接到粉丝爆料,说拍卖平台又上新一套标的,只要1元起拍,而且是整栋房屋!
笔者点开链接一看,还真的确有其事!
这是一套位于平湖市新仓镇朝阳苑438号,296.03平方的整栋房屋。无评估价,无抵押,起始价就是1块钱。
跟我们日常看到的法拍房、商拍房不同,这个标的物前面明确写着“确权房”,甚至拍卖标题都把房屋编号都给写了上去。
这里给大家简单解释下,一般的确权房就是指通过法定程序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产,通常已完成产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说白了,这套房子产权是蛮清晰的!
那么如此一套产权清晰、还带着装修、296.03平三层的房子,起拍价这么便宜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它拍的是房子的合作建设经营使用权!
啥意思?
一直以来,很多网友就好奇,为什么外头有些中介会发宅基地买卖交易的信息,这合法合规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给本村村民建房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自然不能自由交易。
上头文件也是几次三番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效,买方无法过户,拆迁时也拿不到补偿。
不过正所谓房子是用来住的,有些人买房是奔着那房本去的,而有些人就想住个大房子,房本有没有无所谓,况且宅基地可不是人人有资格拥有……于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私下交易属于公开的秘密。
花非常小的代价,买一套大房子,某种意义上也算做到了真正的回归房子居住属性。
那么买农村宅地使用权,分别有啥利弊呢?
要说优点,以这个标的物为例,民水民电,不限购,因为不过户也不会产生一些额外的税费。毋庸置疑,占地100平,三层楼总共296.03平的“大别野”,住着肯定舒服。
但要说缺点,咱先不说地段配套这些东西,买这玩意儿毕竟没房本,不涉及到登记转移,也就没啥保障。买房子既不能贷款,后续因为没房本也不能拿来抵押。纯纯的就是一套房子的使用权。甚至可以看作是一套房的超长租约。
笔者还注意到,在披露的重要事项中,有这么一行文字:
此拍品为转让房屋合作建设经营使用权。该权利长期享有独自居住、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受益、办民宿、办公等一切权利(房屋所有权除外)。在此期间如遇拆迁,地基拆迁所得赔偿分配比例为(买受人占比70%,原户主占比30%),房屋拆迁所得赔偿全归买受人所有。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物房产所欠水、电费等费用由委托人结清;标的交付后,产生的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笔者好奇这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希望专业的律师网友来解答下。不过就目前红字标明的内容来说,这属于是原户主给买家吃一颗定心丸——放心真的将来拆迁了,你拿大头我拿小头。
至于1元起拍真的会这么便宜吗?笔者只能说1元起拍肯定吸睛引流,而处置这套房子的机构也经常搞1元起拍。
过往经验来看,由于不是强制执行的法拍,1元起拍更多还是噱头大于实际,原户主真的见势不妙,也可以委托撤回。
而且注意看,这套房子拍卖标题页甚至“新仓镇”三个字都能漏写一个字,没准到时候也可以以信息填写错误为由撤回。
最后笔者好奇,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即便没有产权,各位读者朋友们会选择购买乡下的宅地使用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