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几年大家刷短视频,有没有刷到过这对河南的年轻夫妇。
2021年,农村出身的90后夫妻亮亮与丽君怀揣安家郑州的梦想,掏出全部积蓄45万元首付、背负102万元贷款买下融创某项目期房,月供6300元。然而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两年后项目停工,开发商承诺的2万元返现拒付,夫妻俩在售楼处维权遭到阻挠,视频曝光后引发全网愤慨。
他们被迫成为网红,这几年在流量漩涡中某些“神操作”让他们遭遇不少争议,但不要忘记他们至今仍然是烂尾楼的受害者。
笔者一直有关注他们的账号,就在最近7月的几个视频中,这对走投无路的夫妻宣布将对融创发起退房诉讼,把开发商和执行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银行一起告了。
笔者并非法律从业人员,但作为中级经济师,当初也涉猎了部分法律相关的知识,因此接下来要表达的观点,是个门外汉的一家之言。如有法律相关的从业人员,发现错误欢迎指正!
我认为,即便退房成功,接下去可能比亮亮和丽君想象的更为严峻。
在咱们国家期房交易体系中,购房者签订合同后获得的不是物权,而是债权。《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转移,但由于房子没竣工,房本目前做不出来,不存在登记。这就意味着交房前,亮亮丽君仅持有对开发商的债权请求权——即要求融创履行交房义务的权利。
而一般来说,购房者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债权顺位仅次于建设工程款。但一旦选择退房,亮亮丽君的“购房者身份”消失,顺位就还得往后退,变成了普通债权人!
要知道,融创可不单单只欠亮亮丽君一家的钱,据公开数据,融创中国负债率超90%,境内债务重组虽完成但现金流极度紧张。这个郑州融创城项目目前都是用政府纾困资金努力保交楼,也就是有钱先偿建设工程款。
所以亮亮丽君选择退房实质是主动放弃物权期待,将购房关系转化为金钱债务关系。不过你都能想象,如今融创千亿普通债务,真正能够清偿的比例非常非常低。哪怕是亮亮丽君赢了官司,都有可能因开发商没钱执行,落得一场空。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亮亮丽君还是选择要退房呢?
我认为这背后的核心诉求就是停贷止损!
对丽君亮亮而言,每月6300元的房贷已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他们已还贷近4年(约30万元),但房子仍遥遥无期,继续还贷无异于“填无底洞”。通过诉讼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法律上唯一能合法停贷的途径。
学过经济学都知道,沉没成本不应当参与重大决策。对他们来说,已经砸出去的钱就是沉没成本,如果继续还贷款,每天一睁眼就是210元的房贷支出。而他们要向前看,就要及时止损。
当然,一旦胜诉,理论上是可以收回首付+已还房贷+利息,考虑到目前房价跌跌不休,这收回来的钱可能都高于继续持有“纸面房产”的价值了。
当然,我认为他们这么做还有可能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凭什么甲(开发商)乙(监管银行)犯错,要让丙(购房者)来承担后果?
止损也好,为了争一口气也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再叠加接下去一系列流量加成,是这对年轻夫妇当下能看到的,最优的一条路。
他们的遭遇不仅仅是个案,也是许多购房者心酸与无奈的缩影。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是你遇到了这种事,你会作何选择呢?
最后,我希望丽君和亮亮在这次诉讼中能够得到圆满的结局,哪怕钱可能更拿不回来了,但至少他们为了维权敢于发声。
同理,房地产领域,绝对不止唱多和唱衰,为了更健康的市场,也应该要有人站出来发声,哪怕这人不被理解,被攻击成阴阳人,也无所畏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