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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2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这部历经五年酝酿的行政法规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告别“野蛮生长”,迈入“法治轨道”。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行政法规,《条例》共7章50条,从出租与承租、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到监督管理,构建了全面的制度框架。
直面虚假房源、押金纠纷、群租隐患等市场痛点,为2.4亿租房人群带来实质性保障。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已达2.5万亿元,但长期缺乏统一规范导致问题丛生。司法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答记者问中指出五大核心矛盾:
虚假房源泛滥,占租房投诉量的37%;
押金纠纷频发,超过六成租客遭遇过无理扣减;
群租安全隐患,15%的租赁住房存在消防违规。
企业暴雷跑路,2020-2024年全国累计127家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
承租人权益保障不足,仅29%的城市实现租房落户同权。
这类困扰千万租客的问题,将在《条例》实施后得到系统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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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我们就来看下《条例》将会具体带来哪几方面的改变吧——
住房安全:从“能住”到“安全住”
《条例》第七条设立“底线标准”:用于出租的住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等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明确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结构性安全成为监管重点,条例禁止“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强调室内装饰装修安全,要求出租住房“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直指“甲醛房”乱象。
合同管理:从“口头约定”到“备案强制”
建立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是《条例》的重要突破。出租人和承租人需使用实名签订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将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共享,为租房落户、子女入学提供依据。
押金规则实现从“模糊”到“透明”的转变。《条例》第十条要求合同必须明确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2个月租金)、返还时间(退租后5个工作日内)及扣减项目(需提供维修发票)。
“以往押金平均扣减率达40%,新规实施后预计降至15%以下。”北京某中介公司经理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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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控:从“随意涨价”到“监测引导”
《条例》第二十九条创新性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要求设区的市级政府定期公布不同区域、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
上海市已试点发布“租金指数”,将16个区分为3档,年涨幅超过5%需说明理由。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测算,该机制可使租金波动率降低25%。
针对“长收短付”引发的资金风险,《条例》第十九条强制要求转租企业设立监管账户,租金收付必须通过该账户。
企业监管:从“野蛮生长”到“合规经营”
《条例》首次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资质要求:需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和管理能力。
链家研究院数据显示,此标准将淘汰约30%的小型“二房东”企业。
信息发布规范力度空前。企业发布的房源信息需“地址、面积、租金三真实”,图片与实物必须一致。
对于隐瞒房屋隐患的行为,《条例》规定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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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体验:从“将就住”到“品质住”
条例推动租赁住房向“居住属性”回归。北京、杭州等地已要求新建租赁社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便利店等设施,深圳某人才公寓甚至配备了共享厨房和健身房。
租购同权取得实质进展。《条例》第五条明确“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上海、成都等12个城市已实现租房与买房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等入学权。
长远来看,《条例》将推动住房从“产权崇拜”向“居住本质”回归。正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长柴强所言:“当租房能获得稳定的居住权、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可预期的租金水平,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才算真正建立。”
随着9月15日《条例》正式实施,2.4亿租房人群的生活将迎来根本性改变。厨房阳台里的“鸽子笼”将消失,押金扣减有了明确标准,房东不得擅自闯入租客房间。
对租客而言,查验房东房产证将成为必备步骤;
对房东来说,老旧房屋改造升级迫在眉睫;
对中介机构来说,则需在资金监管和房源真实性上全面合规。
当租房能获得稳定的居住权、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可预期的租金水平,租房不再是“过渡”,而成为一种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