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一直有一个观点:
作为社会主要生产力的中青年,除了晚饭后和周末,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岗位上朝九晚五。这也就意味着,那些商品房小区里考究的景观和各种设施服务,它们***重要的使用者——
其实是老人和孩子。
换句话说,楼盘如果能增加更多的适幼适老的功能空间,那对于实际使用更多的老人孩子来说,生活的幸福指数一定能显著提升。
虽然过去这十年间,类似于“全年龄段活动空间”“全生命周期社区”等等对老幼颇为友好的社区打造概念层出不穷。
但实话实说,毕竟还是概念营销大于实际实施,毕竟在房价不断高涨的年代,怎样在有限的容积率里面放进更多的可售面积才是***重要的问题,毕竟谁都不会跟钱过不去。
但是,***近湖南株洲的一项新政策,可谓实打实的“让一老一小住的更幸福”这件事落到了实处,同时也给后地产时代的产品突围,提供了一些思路。
那就是新建居住小区配建且需无偿移交使用权的托儿所、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不计算容积率,以进一步减轻开发企业负担,节约土地成本。
这条新政来自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印发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划新十条”》
其中除了明确新建居住小区配建且需无偿移交使用权的托儿所、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不计算容积率之外,还进一步明确了托幼、养老用房配建标准,鼓励整合公共空间资源,提供日间照料、社区食堂、儿童托管等针对性服务。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与生育政策调整并行,托幼养老需求激增。然而,传统房地产开发模式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期面临“两难”:
一方面,地方政府受制于财政压力,难以独立承担大规模公建配套;
另一方面,开发商因容积率限制(即地块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压缩利润空间,对配建托幼养老设施缺乏动力。
这一矛盾直接导致社区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居民生活便利性大打折扣。
新政的核心突破在于,明确将托幼、养老等社区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从容积率计算中剔除。
通过“容积率让利”,实质上是将社会服务成本转化为开发商的“隐形收益”,既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又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新政的出台绝非偶然,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18.7%,0-3岁婴幼儿托育需求缺口超过500万。
传统“纯居住”社区已无法满足全龄化需求,亟需通过政策引导开发商从“卖房子”转向“造生活场景”。
从中可以看出,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政策正从单纯抑制投机转向引导产品创新。
比如襄阳市通过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鼓励开发商建设风雨连廊、共享平台等公共空间,吉林省提出打造“全龄友好社区”,将适老化设计、智慧家居纳入住宅标准。
这些关于新政本质都是想以容积率为杠杆,推动房地产从“高周转”向“品质化”转型。
传统模式下,托幼养老设施被视为“成本项”,开发商往往敷衍了事。而容积率豁免后,这些设施可转化为“流量入口”。例如:
增值服务溢价,开发商可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社区养老中心,通过会员制、健康管理等服务获取长期收益。邢台市鼓励增设的“家政便民、健康服务”设施,正为这类模式提供载体。
产品差异化竞争,在“千盘一面”的市场中,配备优质托幼养老设施的楼盘将形成独特卖点。吉林省要求5分钟生活圈配建社区食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此类配套可直接提升项目溢价率。
新政通过容积率调控,也激活了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协作:
政府角色转型,从直接投资者变为规则制定者。例如,汕尾市将养老设施配建纳入土地出让条件,通过协议约束移交标准,既保障公共利益,又减少行政干预。
社会资本参与,开封市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款,凭50%出让金票据即可容缺办理工程许可,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吸引专业运营商入场。
存量资源盘活,漳州市鼓励利用闲置低效房产改造为公共服务场所,吉林省支持将社区架空层作为公共活动空间,这些措施推动城市更新从“大拆大建”转向“微更新”。
托幼养老用房不计容积率的新政,看似是技术规则的微调,实则是居住价值观的重构。它标志着中国房地产行业从“空间生产”迈向“服务赋能”,从“居住容器”升级为“生活共同体”。
未来,随着政策细化与市场响应,我们或将见证更多“银发经济”与“育幼经济”在社区场景中深度融合,***终实现“房子”向“家园”的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