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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出台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来源:嘉兴公积金  2023-06-22 08:58:00

摘要: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浙有善育”政策,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Z高限额上浮20%确定;其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首套首次Z高额度上浮20%。


二、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或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四、以上所称“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 (至少一方为嘉兴户籍)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下共同合法生育或收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且现家庭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具体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生育情况证明为准。


五、原有规定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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