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房产网 > 资讯中心> 国内楼市

深圳拟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至高可贷120万元

来源:中房网讯(刘敏/文)  2024-11-12 13:13:43

 

11月11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利息补贴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公积金贷款至高额度,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其中,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至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至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至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至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购买首套住房至高额度可以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至高额度可以上浮40%;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至高额度可以上浮20%。

  此外,文件明确,满足多种上浮情形时上浮比例可累加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至高额度可以上浮6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至高额度可以上浮80%;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至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至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至高可贷220万元。

  为进一步缓解职工的还贷压力,《贷款补充规定》拟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在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职工,如果办理了现有的“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后,其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还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由相关主体或人员提供,本网刊登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真实性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本资料涉及图片、音频素材均来自于网络,仅供文章渲染所用,不作为其他任何用途,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司删除。
关注房产微信
关注视频号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优惠!